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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飞欧盟添新限制携带液体不得超百毫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3:4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宇 通讯员 齐卫东)昨天,国航重庆分公司等航空公司传出消息称,根据欧盟新颁布的安全检查规定,为确保航班安全,欧盟所有成员国的机场安检部门即日起均限制旅客携带液体或凝胶体物品登机,容量超过100毫升将被没收。

  据该新“规定”,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和胶状物品,如护肤、美容品等,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以包装上标明的容量为准);所有物品必须全部装入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内,其
容积不得超过一升;每人只能携带一个塑料袋,该塑料袋必须在安全检查处单独出示。需带入机舱的药品与特殊食品(如婴儿食品等)可在塑料袋之外携带,但此类物品也必须向安全检查人员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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