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万条烈性犬被警方收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4: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刘峦 通讯员 孔琳 志安】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养犬扰民问题,市公安局自今年九月开始,集中开展了治理违规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截至昨日,全市共办理养犬准养手续39745个,收缴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违章犬和重点管理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及流浪犬11554条,取缔犬类非法交易市场2处。

  去年12月8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
今年4月25日市政府又通过了《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五个治理重点:一是治理无证养犬,逾期未年检犬,重点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二是治理遛犬不拴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繁华地区等遛犬行为;三是治理以经营犬类诊所、犬类用品商店等为掩护,贩卖、寄养犬只的行为;四是及时捕杀疯犬、病犬,绝不使其造成危害;五是治理非法犬类交易活动。

  在此期间,为及时收缴街面上的流浪犬,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市公安局于11月1、4、7日开展了三次收缴流浪犬统一行动,共收缴流浪犬3257只,其中大型犬、烈性犬304只,同时督促办理准养手续2896个,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目前本市无证养犬、遛犬不牵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大型犬、烈性犬明显减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安机关还将继续深化专项行动,进一步继续加大对违章犬、大型犬、烈性犬及流浪犬的清剿力度,确保养犬纳管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失控漏管造成被犬咬死咬伤事件。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养犬户,为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和市容环境,不要将自己的爱犬随意丢弃,如果本人不打算继续饲养,可将犬只送到属地派出所或所在区养犬办,以免造成流浪犬患的发生。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