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恶意软件定义 具有八项特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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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4:32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公布恶意软件定义: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恶意软件定义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达成的共识。“这一定义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中国互联网协会同时指出
据介绍,制定恶意软件的界定标准之后,中国将设立恶意软件举报热线,并审议、确定和发布恶意软件“黑名单”。同时,组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签署抵制恶意软件的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已经界定的恶意软件。 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 1.强制安装 指未明确提示或未经用户许可,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 2.难以卸载 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 3.浏览器劫持 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 4.广告弹出 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 5.恶意收集用户信息 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6.恶意卸载 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其他软件。 7.恶意捆绑 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8.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记者熊海燕)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