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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4:34 新京报

  包括北京市大兴区;320亿项目建设资金将源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国土部发布了《关于正式确定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通知》,包括北京市大兴区在内,共116个县(市、区)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示范区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33亿亩,项目建设需要资金约320亿元。

  目前,我国已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此次为何要再划出一块作为示范区?对此,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介绍说,示范区建设将成为本省(区、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样板,为全国“十一五”期间探索基本农田保护有效机制提供宝贵经验。

  示范区建设需要注入资金,据国土部门测算,示范区项目建设资金约需320亿元。如何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潘明才说,从2007年1月1日起,标准提高一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参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地方,并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并要重点向示范区倾斜。潘明才表示,各示范区不能只伸手要钱,更要努力实现保护农田的目标。

  据介绍,116个示范区覆盖了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区,有70个在粮食主产省区,其余46个也都是所在省(区、市)的粮食主产县或重要农业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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