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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4级预警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4: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邢世伟)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沈阳市立即会有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保证全市稳定。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近日修订完成,《预案》涵盖对22种灾害的应急措施。

  记者在《预案》修订稿中看到,《预案》对22种突发性灾害的应急进行了具体布置,其中主要包括:水旱灾害等6种自然灾害、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等6种事故灾害、传染病疫情等4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6种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危害程度,沈阳建立了四级预警制度,四级预警分别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每当发生灾害预警时,针对四种颜色预警的四级预警响应机制也将同时启动,接下来根据事件的行业属性,沈阳市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气象、市政、环保、地震、森林火灾等各个委办局的应急预案也将同时启动,及时应对灾害。

  此外,记者了解到,沈阳市政府每年将按照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安排政府预备费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金,以便及时制止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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