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部门为校车“查体” 违法满12分禁止驾校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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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1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23日讯(记者 孙镇镇 通讯员 田蕊)11月21日,哈尔滨双城市发生了一起因“黑校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这引起我省交警部门的重视。今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并对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道路进行安全检查,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将不许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 据了解,我省各地交警部门将对接送学生和儿童的车辆逐车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主
近期,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每条道路,交警部门还将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检查,以发现交通事故隐患,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整改。同时,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在相关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并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围派驻民警和协管员,加强对学生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管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