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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制售爆竹最高奖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玲)成都市政府日前下发了《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举报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市民,根据相应标准,最高奖励可达5000元。

  □举报范围主要包括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向非法生产户提供烟花爆竹原材料、制作设备或转销非法生产户生产的烟花爆竹成品、半
成品;非法燃放、邮寄烟花爆竹。

  □举报途径市民可通过拨打当地公安部门和安监部门举报电话,或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相关部门举报。

  □获奖条件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举报,就能获得奖励:未被执法机关知晓的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查证属实,依法受到罚款以上处罚或经相关部门评估,认定为重大以上事故隐患的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

  □奖励金额根据一次性查获物品的数量,每次可奖励50-5000元。对同一事项有多人进行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必须真实、客观、对象明确,不得谎报。

  成都市及区(市)县公安、安监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公众有奖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工作制,并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保密,不得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泄露举报人信息。成都市公安局有奖举报电话:86407375;市安监局有奖举报电话:8770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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