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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闹市乞讨 抱个娃娃当道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一年来,在盐市口、红星路等闹市区大街旁,一头发蓬松的老妇人常常蜷缩身子,坐在地上,她身旁放着一辆铁制的滑轮推车,车上睡着一个小孩,看起来像是祖孙俩。时间一长,细心的市民发现,老妇人的滑轮推车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小孩:去年是个侏儒,今年年初是个大头小孩,最近又变成了一个小脑袋的三岁男孩?

  小孩与老妇人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小孩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躺在滑轮推车上的小
孩会整天不哭不闹?经一周的跟踪暗访,记者发现所有好心人的同情心被老妇人欺骗了。昨日凌晨2时,成华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抓住了幕后黑手,但如何处理却有些犯难。

  A 调查篇

  “乞讨祖孙”一天“扫荡”四个地方

  第一站:红星路

  时间:16日下午3时

  16日下午3时,红星路二段一建设银行的左侧。街沿边的石板上坐着一名拿破碗的白发老妇人,她身旁摆放着一辆自制的滑轮推车,推车上躺着一个3岁左右的小男孩。老妇人口中喃喃自语,双手举碗乞讨。过往的市民向她投去同情的目光,献上爱心……短短一小时内,记者发现共有6人拿出钱给了她。

  第二站:西沟巷

  时间:16日下午5时10分

  下午4时50分,老妇人起身收拾乞讨工具,5时10分,她推着滑轮车来到九龙旁边的西沟巷。老妇人将乞讨道具一一摆开,闪烁的霓红灯下,老妇人的身影显得格外孤独。据记者统计,到下午6时30分离开,至少有5名市民拿钱给她。

  第三站:人民商场对面

  下午6时42分,老妇人又来到人民商场对面的地下商场旁边开始乞讨,12分钟后,老妇人推着道具“转移阵地”。

  第四站:东御街、染房街等

  时间:16日晚7时点

  晚7时4分,老妇人来到东御街19号犁人坊店外面红绿灯处,呆了15分钟,其间无人给钱。7时20分,老妇人来到中环广场对面地下商场旁。路灯散发出暗暗的灯光照射在老妇人的身上,显得老妇人更凄凉。可这一老一小竟还坐在地上,似乎几小时滴水未进。10时13分,行人越来越少,老妇人伸了个懒腰,朝红星路方向走去。

  经连续3天的暗中观察,记者掌握了乞讨老妇人每天的“工作”规律:她一般是下午3点定时出现在红星路,转战4到5个站,一直到晚上10时左右收工,有一年轻体壮的男子负责接送他。那男子与乞讨老妇人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想干什么?记者决定跟踪。

  B 跟踪篇

  准时“下班”神秘男子接她回家

  20日晚10时50分,乞讨老妇人走到红星路步行街,只见一40多岁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早早在那里等候。那男子看见老妇人,熟练地将推车和老妇人扶上三轮车,朝红星路一段方向骑去。

  记者忙拦下一辆出租车紧跟在三轮车后。行驶途中,老妇人几次挥手狠狠打在小孩身上。在青龙场立交桥,中年男子发现有人跟踪,加速往前跑,很快消失在记者视线中。

  21日晚,记者换乘电动车和摩托车,继续跟踪调查。从当天下午4点到晚上10时,老妇人的乞讨地点和往日的乞讨路线完全一样,当晚10时,老妇人准时离开盐市口广场,推着滑轮车慢慢往前走,在市三中门口上中年男子的三轮车。

  当晚11时40分,在一个拐弯处的漆黑小巷内,记者发现接老妇人的三轮车停在一家门口。房门虚掩,里面说话声不断。

  22日晚9时40分,记者提早隐藏在红星路步行街旁。老妇人准时“下班”后走到北京同仁堂门口,中年男子熟练地将老妇人放在三轮车右侧,滑轮车放在左侧。记者当即拨打了成都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几分钟后,2名巡警在华油路路口将该男子挡获。

  C 揭秘篇

  神秘男子

  自称是老妇亲生儿子

  “干什么,我是带母亲、儿子去看病。”被民警挡下后中年男子解释说。记者问他为什么要晚上才去看病,他说是在路上接上老妇人的,回答前后矛盾。

  一些市民当场戳穿中年男子的谎话。一红衣妇女说,“看什么病哦,这老女人以前还带个侏儒娃娃在华油路乞讨,这段时间又换了个小孩。”当晚,民警将中年男子带回建设路派出所。

  据了解,该男子叫赵家强,43岁,河南人。他讲,乞讨老妇人是他母亲。为什么要让老妇人上街乞讨?赵家强说,“我有3个小孩,都是在老家捡来的。我实在没钱给小孩治病才让我妈也去乞讨,至于其他两个小孩,他不肯回答。

  因乞讨老妇人始终不说话,民警根本无法证实她与赵家强的关系。民警将赵的照片上网查找,发现确实有一男子与他长得相似,也叫赵家强。民警在其暂住房搜查,未找到能证明赵与老妇人是母子关系的证件,但查清乞讨妇人70多岁,小孩3岁。由于没发现这些人有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只好放了他们。

  谜团难解乞丐娃为啥不哭不闹?

  调查中,有人分析可能是还有其他幕后黑手操纵这些幼小的生命,把他们作为牟利的工具。有市民质疑,3岁大的小孩正是好动的年龄,每天躺在冰凉的滑轮车上,怎么会不哭不闹呢?难道他们是被人注射了特殊药物?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乞讨组织者赵家强的行为是否违法?据建设路派出所民警讲,不能确定。如果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协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活跃在成都的部分乞讨人员往往全家出动乞讨。乞丐内部有很多等级,其实赵家强和老妇以及所谓捡来的孩子都还是初级,据乞丐内部流传,最高的一级一年可赚上百万元。“城市是天堂,马路是银行,要上三年钱,回家盖楼房”成了乞丐们嘴边常说的口头禅。

  律师说法

  呼吁政府立法规范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明超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流浪乞讨人员指的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奔,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他呼吁政府对此立法来规范;对于那些利用人身胁迫,限制未成年人或残疾人人身自由,组织其去乞讨的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必须依据《刑法》对其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记者周海波实习生刘桔摄影刘亮

  新闻链接

  广州控制小孩行窃团伙被判刑

  一个控制小孩行窃的犯罪团伙11月22日在广州被判刑。该团伙长期在广州市的繁华商业地带流窜作案。由几名大人控制一名小孩组成几个“行动小组”,外出行窃。行窃时,一般由大人物色好作案对象,由小孩下手,大人还负责在旁掩护、望风并防止小孩逃跑。据查,每个“行动小组”每天需完成一定的扒窃任务,所得财物全部交给大人。据查,仅2005年6月5日一天,该团伙盗窃手机就达18部。

  此前,一个操纵残疾流浪儿童乞讨偷盗抢劫的团伙今年9月在深圳落网。让人想不到的是,其中一些孩子竟然是被犯罪团伙以几千元不等的价格租来进行乞讨的。他们的残疾,被当作博取人们同情以赚钱的工具。

  据央视《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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