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企业39万资金银行出纳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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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幻想通过购买彩票发财,银行出纳张某套取3家单位现金39万余元;然而,由于“运气”不好,巨额购买彩票的款项全部打了水漂。昨日,南岸区法院以侵占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系重庆某银行出纳。2005年9月,受单位同事委托,张某帮忙管理重庆3家单位在该行的银行业务。为了办理业务方便,3家单位将盖好印鉴的银行转账支票及现金支票等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对其的信任,为一己之私,非法侵吞被害人委托其保管的财务,且侵占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