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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企业39万资金银行出纳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幻想通过购买彩票发财,银行出纳张某套取3家单位现金39万余元;然而,由于“运气”不好,巨额购买彩票的款项全部打了水漂。昨日,南岸区法院以侵占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系重庆某银行出纳。2005年9月,受单位同事委托,张某帮忙管理重庆3家单位在该行的银行业务。为了办理业务方便,3家单位将盖好印鉴的银行转账支票及现金支票等交
给张某保管。同年12月至今年1月,张某利用手中已盖好印鉴的金融票据,分多次将上述3家单位的款项共计39万多元,划至自己以谢某、罗某等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上,随后将钱分几次全部提走,用于购买彩票、偿还贷款和购买汽车。“遗憾”的是,希望买彩票发财的张某手气并不好,她花巨资买彩票,除中了些几百元的小奖外,从未中过大奖。由于无法弥补这一窟窿,今年1月16日,张某便不敢再到单位上班,她打电话将“取钱”一事告诉了张三。查账后,张三大吃一惊,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对其的信任,为一己之私,非法侵吞被害人委托其保管的财务,且侵占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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