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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搞传销下海干部坐牢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钟德刚记者徐建)昨日,永川市法院对该市首起非法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黄某系永川市某局级机关干部,近年来下海经商。2005年2月28日,黄某在永川注册成立了一家物流配送部,为深圳市某有限公司销售保健产品。该配送部成立后,黄某以开会、讲课等方式宣传产品,发展会员。被发展人以购买产品的方式每人至少交纳485元,取得
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会员资格,可连续100个月每月领取工资10元,购买产品越多每月领取工资额越多。此外,会员还可获得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购买产品额的提成报酬。在短短半年时间里,黄某发展会员200余人,非法经营产品42.1万余元,非法获利33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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