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不堪养子虐待要划清界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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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3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李红星)倾尽心血培养的养子却虐待自己,寒心的成女士将养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关系。近日,海淀法院调查后判决解除成女士和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 成女士与丈夫于1978年收养了一名才2个月大的男婴为养子,取名小洪(化名),全家人视小洪为己出,倾注所有心血希望他成才。为了能全身心地疼爱照顾养子,成女士放弃
认为养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成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她和小洪的养母子关系。 庭审中,小洪否认成女士所有的指控,表示双方关系没有那么差,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认为,小洪作为成女士的养子,理应善待自己的养母,成女士为其成长倾注心血,而小洪近年来却不珍惜养母子感情,致使双方养母子间关系不断恶化,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考虑小洪已经成年,故判决解除成女士和小洪之间的收养关系。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李红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