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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丢钱包后被索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嵬)在收到一封索要800元报酬的“失物招领信”之后,昨天,市民甘先生向警方报案,希望弄清楚他的钱包到底是丢了还是被人偷了。

  甘先生说,本月14日,他乘公交车去新发地办事,下车后一摸兜发现钱包没了。他马上打了一辆车,追上了已经开走的公交车。公交车司售人员帮他在车厢内找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他的钱包。他说钱包内有100多块钱,还有身份证和驾照等证件。

  令甘先生意外的是,本月20日,他突然收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写信的人称捡到了钱包,并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寄来这封信,如果甘先生想要回钱包的话,需要付给他800元好处费。

  甘先生随后按照信中留的手机号码与写信人取得了联系。21日,写信人要甘先生到南苑机场附近用800元换回钱包。甘先生希望能在三营门附近交易,但被对方拒绝。当晚,写信人又把交易地点改为房山区某地。

  记者拨通写信人留下的电话号码,一男子接听了电话。他说钱包是他在公交车上捡到的,他住在南苑机场,在房山区上班。由于他并不经常回家,所以要求甘先生到房山来换回钱包。他还说,如果甘先生认为800元的好处费太贵,他可以考虑降价。

  昨天,甘先生报警,他认为写信人索要好处费动机不明,并希望通过调查能弄明白自己的钱包到底是怎么丢失的。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记者:王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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