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船走了神 货物嫁错“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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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4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通过物流公司向国外发货,结果货物被装错了货柜,两家公司的货物都被送错了地。纺织品公司将对方公司及物流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市南区法院一审判决纺织品公司与被告公司一同承担责任。 装错货物发错地
去年4月,某纺织品公司委托一家物流公司定舱,将235箱货物发到日本,物流公司找到一搬运车队到纺织品公司的工厂装箱。当天两个货柜中的一个已装货封柜,纺织品公司工作人员随即将货物装入了剩下的一个柜中。可没几天,纺织品公司接到通知,他们的货物与另一家塑料包装公司的的货物装错了柜,他们原先要发往日本的货物被发到了韩国。 连告三公司要赔偿 原来,在纺织品公司发货的同时,一家塑料包装公司也委托另外一家物流公司向韩国发货,两家物流公司偏偏又找的是同一家车队搬运货物。搬运车队没有仔细核对场站预配单上填写的船名及提货单等,将货物装反。在纺织品公司的努力下,已被发往韩国釜山港的货物被完好退回到青岛港,但对方一直没有退还,纺织品公司将塑料包装公司及两家物流公司一起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货物或赔偿16万余元。 一审四公司都担责 市南区法院审理认为,塑料包装公司先行装货,没尽到审慎义务,使货物错发出境,后又未协助原告将错装的货物追回,造成纺织品公司财产损失,应承担40%责任,为塑料包装公司及纺织品公司代理的物流公司没有仔细审查就装货,也需承担30%和20%的责任,纺织品公司自行承担一成责任。(于 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