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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得出他为什么要来浙江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58 都市快报

  记 者 肖 菁

  本报讯 “我在《新华字典》第10版里头,找出了很多错误。我要把售书商店和出版商,都告上法庭。”

  上海人马捷的这一番话,意味着,在大家心目中很权威的《新华字典》,遭到了一
次很认真的挑战。

  有意思的是,因为在上海官司进行得不是很顺利,马捷已经把战火烧到浙江,在金华婺城区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本月7日,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为什么选择婺城区法院?马捷的想法很直接:这个法院曾经开了国内叫板图书质量的先河,已经有35起诉讼图书质量的官司在这里结案。

  他瞪着字典说不出话来

  马捷,上海人,曾当过高中语文老师和杂志编辑。

  挑刺缘出偶然。1998年的一天,马捷的女儿拿着1998年第9版《新华字典》问“艾”字,字典将“艾”解释为“漂亮、美”,但举例却是“少艾”,又注解着“年轻漂亮的人”。

  女儿的问题是——这个字到底是形容词还是名词,到底是解释为“漂亮、美”还是“漂亮的人”?

  这一问,把马捷难住了。

  素来对汉语言文字颇有兴趣也有点研究的马捷,当时正利用业余时间编写一部关于《汉语的词类活用》。他第一次用质疑的眼光研读《新华字典》。

  “一看不得了,怎么会有那么多错。”直到现在,马捷的语气依旧激动。

  从业余挑刺到请假三个月,然后干脆停薪留职。8年里,他认为自己挑出了上万错误。最突出的是标点符号。他说,第10版《新华字典》的653页正文中,将一般在科技文献中使用的“.”(圆点)替代了所有“。”(句号),平均每页26处以上。

  去年,马捷将《新华字典》告上法庭。告的方式是,买一本《新华字典》,把售卖商店和出版社一起告上法庭,说这本字典的差错率超过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万分之一。要求停售,对33元的书费退一赔一,登报赔礼道歉,并支付误工费2万元。

  上海法院一审认为属于学术争议,驳回起诉。

  因为金华有一位同样较真的老人

  初战受挫的马捷没有放弃,在一番网络搜索后,他惊喜地发现,在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居然有过一系列有关图书质量的判例。

  这就不得不说起另一位较真的金华老人汪新章了。那一系列判例的原告,都是他。这位爱书的退休老人从1999年开始在婺城区法院,第一次对图书质量提起诉讼。据悉,当年婺城区法院在第一次接案时还做过一番讨论,最后觉得图书也是商品,质量问题就是瑕疵,所以可以按损害消费者利益来判罚。

  至今,汪新章已经打了35个图书质量官司,有13次判决,22次庭外和解,一般都是由书店退还书款,买一赔一,由出版社支付勘误费。

  汪新章说,马捷在来金华前给他打过电话。但是,他觉得马捷的问题比他的复杂多了,“我告的那些书的错误都很简单,但他告《新华字典》就专业性很强了,结果不好说。”。

  但是,执拗的马捷,在金华的书店买了一本《新华字典》后,以属地起诉为依据,再次“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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