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划定 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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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辉、通讯员严安、顾丹)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划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部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5分。据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透露,22日中午12时起我省考生可登录湖北司法考试网(http://www.hbsfks.gov.cn),或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逾期申请的将不受理。 达到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链接我省今年共有12642人报名,较去年增加了4.7%。报名人员区域分布特点———考生逐步向大中城市集中,武汉、宜昌、襄樊考区的报名人数持续增长,分别为7042人、895人和873人,占全省的56%、7.1%和6.8%。 报名人员行业构成特点———我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含律师、公证和其他法律服务业)报名人员分别为1561人、831人、1262人,占全省报考总人数的29%。 报名人员学历构成特点———我省继续呈现高学历化的趋势,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1957人,博士、硕士、双学士和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分别为18人、688人、343人和10908人;放宽地区法律专科学历考生685人,分别占全省报考总人数的94.6%和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