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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范围不断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6.2万起,比去年同期上升9.1%。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23日上午在此间表示,我国经济犯罪仍然呈高发态势。

  高峰介绍说,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6.2万起,同比上升9.1%。他认为,目前经济领域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不断出现,大量诱发和滋生了经济犯
罪活动,使经济犯罪仍然呈高发态势,经济犯罪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公安部表示,在各类经济犯罪中,涉众型经济犯罪,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成为我国经济领域中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公安机关部署了一系列打击行动。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9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29.4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3%和51.8%。高峰说,其中,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两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分别为507起和501起,分别挽回经济损失3.99亿元人民币和1.69亿元人民币。

  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范围不断扩大

  高峰23日表示,今年已立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75.1亿元人民币,而且涉及范围在不断扩大。

  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巨大,辽宁营口东华经贸(集团)公司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非法面向公众集资,至案发时,共非法集资近30亿元。高峰介绍说,今年1月至10月,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1210起,涉案金额175.1亿元,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2.2%。

  根据公安部门掌握,目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及范围在不断扩大。高峰表示,从行业看,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从人员看,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城市“白领”;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

  涉众型经济犯罪新手法

  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多样,不断翻新,目前主要有6类手法,包括:

  ——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

  ——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

  ——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

  ——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贵州红跃药业集团公司2005年10月以来,通过互联网在山东、河南等6地传销其药品,销售金额1.26亿元,涉及传销人数达10万余人;珠海中都阿星贸易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进行传销,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涉及23省的4436名会员。

  ——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的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

  ——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等。

  ■新闻背景

  何谓涉众型经济犯罪

  公安部23日专门就涉众型经济犯罪现象作出说明: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受害人,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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