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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咬伤我儿 有后遗症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本报“律师随行团”昨日为读者提供“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服务,维权活动今日关注“婚姻家庭”

  四大主题维权,数十名资深律师加盟,每日为100名读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连
日来,本报“律师随行团”大型维权活动深受市民的关注和好评。今天上午,以“婚姻家庭”为主题的维权活动将如期举行。

  维权活动-现场直击

  恶狗咬伤我儿 后遗症让人忧心

  随行律师:沈春林,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业务、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随行事由:昨日,杨先生来到“损害赔偿”维权活动现场,就儿子乐乐被狗咬伤一事向律师征求意见。据杨先生称,乐乐今年4岁,几天前,乐乐跟着妈妈去买抄手,由于抄手数量不够,乐乐就和妈妈一起到店主家中去取,谁知乐乐刚跨进店主家大门,一只大黑狗就猛扑过来,在乐乐的小脸上啃了一口。事发后,虽然杨先生已及时将乐乐带到医院处理伤口,但是杨先生夫妇还是觉得不放心,“如果以后需要为孩子整容,或者数年后孩子患上了狂犬病,我们还能不能找狗主人负责?到时候狗都死了,主人还能认账吗?”面对此事,狗主人认为,狗圈养在他家中,是乐乐自己跑来才被咬伤的,因此,过错不在他。

  随行意见:根据《民法通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在这起纠纷中,狗主人和乐乐的父母都应当对该事件承担相应责任。至于杨先生担心此事给乐乐留下后遗症,律师建议杨先生保留证据,包括到派出所报案、作笔录、接受派出所的调解等,以此证明狗和店主的关系,同时还要保留孩子就医的相关票据。

  洗盆玻璃爆裂 旅客左脚受伤

  随行律师:肖登国,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涉外业务部部长,有很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理中外案件的经验。

  随行事由:前日,一外商在成都某五星级酒店房间的浴室洗漱时,洗盆玻璃突然爆裂,外商不仅受到爆裂声的惊吓,左脚也被玻璃碎片割伤。外商就此事找到本次维权活动,希望随行律师能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随行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酒店应该保证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客人在住宿时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害,除自身原因以外,可以要求酒店进行损害赔偿。

  随行结果:本报随行律师肖登国在接到外商有关此事的反映后,到酒店进行取证并与酒店方进行协商。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于损害程度不大,酒店方将当天的房价打八折,并免去了第二天住宿的费用。酒店方和外商都对此事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该名外商还特别通过电子邮件给本报“律师随行团”发来感谢信,并称“成都给我的印象很好,我很乐意在成都投资”。

  本报记者 徐文梅 郑蕾

  维权活动-特别提示

  今日维权主题:婚姻家庭(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父母的抚养、赡养、继承等),请昨日已经通过热线预约的读者于今日9:00~16:00到书院西街1号亚太大厦九楼与“律师随行团”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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