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缴费发生后 要求退款蛮麻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我家的水、电、煤气、电话费都是通过邮政储蓄卡代理缴费业务,9月份接浦东电力分公司通知去公司缴费,我于10月24日去浦东云台路缴费处后工作人员告诉我“银行代扣取消,下次必须按月自己付费了”。10月电费账单来后,我就用邮政储蓄卡在付费通上支付了。事后怕付费不成功,我去打印了一下折子,发现同一账单被扣款交易两次。我去付费通网
记者调查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市电力公司95598热线作了反映,经了解,造成郭先生9月份电费第一次邮政卡没有扣款成功,是由于该用户当时邮政储蓄卡内的余额不足,当用户再存入资金后,水费和煤气费扣款成功,10月27日的电费也扣款成功。其间,用户在付费通里仍然发现“未消账”,所以11月他又重复付了一次电费。 有关负责人说,重复扣款是因为公用事业代扣款与电力公司结账一般都有两周周转时间,用户到营业点要求退款时,营业员无法找到付款成功的相关信息凭证,这是收费单位和电力公司在交易方面需要衔接时间造成的。 浦东分公司已派员上门为郭先生办妥退款事宜。同时,“上电热线”再次提醒,需要使用银行卡代理缴费业务的用户需注意账户内余额,避免麻烦。本报记者吴曼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