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老婆跑了 转头状告媒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1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媳妇娶回家才三个月就没了踪影,作为中间人的媒人于是成了“罪魁祸首”,日前,溧水的高定华将媒人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由于家境贫寒,高定华30多岁的儿子尚未成婚,高定华很是着急,于是找到了走南闯北有见识的牛小铭,请他给儿子介绍一个对象。牛小铭提出了8600元介绍费的要求。高定华一口应承下来。不久,牛小铭果然带来了一名贵州女子,年龄24岁。高定华喜上心头,如
牛小铭觉得,自己为高定华的儿子介绍对象收取介绍费天经地义,这是他应得的报酬。“他也实际考察过,我并没有隐瞒事实。”牛小铭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定华不能证明自己与牛小铭约定了,牛小铭必须在被介绍对象与高定华儿子领取结婚证之后,方可实际取得该已付报酬的证据,也未提供牛小铭与其媒介行为存在故意隐瞒相关重要事实、提供了虚假情况,或与被介绍对象存在联合欺诈行为的证据,故驳回高定华的诉讼请求。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