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建医院感染控制等5个卫生标准专委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1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 郭晓宇) 记者今天从卫生部召开的新建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卫生部日前决定组建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和病媒生物控制5个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并将地方病寄生虫病标准委员会调整为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至此,卫生部已成立20个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 卫生标准是技术性法规,与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共同构成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