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对黑社会头目实行异地关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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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司法部要求,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易地关押。 目前,中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当前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6起,检察机关以黑社
司法部要求"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易地关押。""对黑恶势力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必须报省级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的首要、骨干罪犯的判刑、假释,须报经司法部审核"等。这些举措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