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近期矿难频发多名政府官员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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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太原11月24日电 (张云) 今年十月下旬日至十一月中旬间,山西省连续发生五起重特大事故,导致一百一十一人死亡。为此,中共太原市委和晋中市委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分别对万柏林区代区长王清河、副区长宁克强和灵石县县长贡琦、副县长丰开成予以免职。 山西省府新闻发言人称,待这些事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有关法规和纪律作进一步处
山西检察机关传来消息:晋中市检察院决定对灵石南山煤矿“一 一•一二”重大事故三名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山西检察机关已初步查明:灵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禹乡南山煤矿安全特派员郭某,对南山煤矿长期以来越层越界开采,超人员、超能力组织非法生产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报告,致使该矿非法生产持续进行。 王禹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王某在对南山煤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煤矿存在私自非法生产、两个井口同时出煤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纠正。 王禹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赵某作为南山煤矿具体安全生产监管人,事故发生前近一个月,未到煤矿进行任何检查监督管理,放任违规非法生产。 从今日开始,山西省将用二十天时间,对地方政府上报负荷能力为每年九万吨的生产矿井,进行逐矿现场核查,严防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死里逃生”。 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指出,山西近期发生煤矿重大事故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为逃避关闭虚核产能,而有关部门把关不严的问题。山西将对产能九万吨的煤矿的实际产能重新核定清查一次,把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做好、做实。(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