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预防交通重特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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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09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24日讯 (记者 杨文) 今年年底前,一旦发生两起一次性死亡超过3人交通事故的,辖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将被立即免职。昨天召开的全省公安交警预防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会议,出台了多项措施,力争把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省交警总队要求,在攻坚战期间,各级交警负责人要全部取消休假和外出考察,取消一般性的会议,坚持深入一线,与民警同吃住、同上路、同执勤;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事故
省交警总队明确,在今年年底前,对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立即免职;发生在普通公路的,将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对大队长做免职处理。 据悉,全省将分批对省籍客运车辆、轿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大型客运企业要建GPS系统。此外,省交警总队将定期对全省严重违法客运企业进行排名,前20名将列入黑名单限时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