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三轮”享“豁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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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20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通讯员 曲丹) 长春市政府正在大力整治机动三轮车,残疾人都很担心:残疾人专用车和代步车在长春市区内通行是否也会受到限制呢?昨天,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明确回应——不会有一条街路限制残疾人专用车、代步车通行。26日9时,本报将与长春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座谈会,欢迎包括机动三轮车司机在内的各界人士参与。
王卫东表示,长春市区内约有4500台~5000台机动三轮车,仅有5%用作残疾人代步及自用拉载货物,其他都在非法营运。交警部门的摸底排查显示,长春市机动三轮车主要包括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汽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四种类型。其中无牌无证的约为650台;在市区已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1271台(其中普通正三轮摩托车1238台),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191台;在市残联登记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945台;在长春市区以外落籍的约1800台。 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或机动轮椅车中,仅有10%用于下肢残疾人代步工具,有90%由车主从事运营;有少部分下肢残疾人使用残疾车手续,雇佣健康人从事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残疾人;二是外来务工人员;三是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四是部分下岗职工。上述人员均无任何运营手续,每天收入大约在50元~100元,不缴纳任何税费。 为了更好、更合理地清理整顿机动三轮车,26日9时,本报将与长春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声音。也许您是机动三轮车营运者,也许您对机动三轮车有着自己的看法,也许您想对这次整顿发表见解,请于上述时间到长春市交通指挥中心一楼,交警和记者一起倾听您的心声。您也可以拨打电话发表意见:0431-87691888-5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