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受害者 状告北京市卫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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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 |||||||||
请求国家赔偿18525.53元 新快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认为市卫生局在处理“福寿螺事件”中,“查处不及时、公布信息不及时”,4名“福寿螺事件”的受害者先后将其告上法院,并提出了共计18525.53元的国家赔偿请求。22日,宣武法院受理上述4人提起的行政诉讼。
据了解,4名受害人起诉称,“福寿螺事件”首例患者在友谊医院确诊后,随即向市卫生局报告了相关疫情。但直到8月,市卫生局才向媒体和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4名受害人在内的众多消费者,正是在此期间食用福寿螺后染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 4名受害人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市卫生局不及时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并称此次起诉的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这类“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有更准确的认知。 (倩茹/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