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范围 加强保护 东湖新管理条例明年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5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冯爱华通讯员何连远)东湖版图扩大、总规修编启动,颁布实施8年的《武汉东湖名胜风景区管理条例》也将进行修改。昨日,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新管理条例预计明年出台,除对管辖范围有调整,风景资源保护力度也将加强。 这一消息是在管委会宣传贯彻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会议上透露的。新《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管委会应用媒体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
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东湖管委会将继续规范景区经营管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全保障制度。 据悉,现行《武汉东湖名胜风景区管理条例》于1998年颁布实施。随着周边区域城市化进程加快,违法建设现象突出,对风景资源的保护、管理提出新要求。此次修改,调整管辖范围,重在加大风景资源保护力度,有效控制景区违法建设。目前,修改草案已递交市相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