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变聚众抢劫 一村民暴力"索赔"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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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0:5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赵文阳)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被一名村民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变成聚众抢劫,该村民被判入狱13年。近日,卢龙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主犯程立宾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7月28日,卢龙县卢龙镇村民程立宾的夏利车和双望镇村民孙某的四轮机动农用车相撞,当地交警介入处理。程以车上人员受伤需要治疗为由,准备实施暴力让孙某赔偿。
程立宾和王京龙及其召集的王京伟、刘涛等5人于8月2日中午,到孙某家中劫持孙某的妻子,抢走6000元存款及孙妻所戴的黄金首饰。 案发后,程立宾等人相继被抓获,所抢现金和首饰已被追回退还被害人。法院还判处主犯王京龙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其他从犯王京伟、刘涛、孙向军被判处四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