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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衣看准三色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2:01 江南都市报

  吊牌不能作为商品价格标签

  本报讯张学富、记者胡骅报道:“大甩卖”、“买一送一”、买200元送100元,全场2折起……近期南昌商家 的打折声是此起彼伏,针对这些促销手法,南昌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吊牌不能作为商品价格标签,消费者当心商家的价格陷 阱。同时,价格部门将对南昌市各大商场、商业街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对商家价格不规范行为进行曝光。

  据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标价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调查了解,一些商家为达到促销手段,和厂家联手把服饰上吊 牌价格“偷梁换柱”,提高价格再打折,差不多也就是原价卖出。这种方式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是顾客流动性较大,对平时销 售价格不熟悉。

  为此,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商家销售衣服上的吊牌价格,该吊牌不能作为商品价格标签。消费者要认 清南昌市统一的“三色”商品标价签。蓝色标价签代表实价,紫色标价签代表降价、红色标价签代表议价,上面还有“南昌市 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字样和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这才是真正的明码标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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