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水泥棒上翻新房屋 棒断腰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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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2:05 中国徐州网 | |||||||||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记者陈新颖通讯员刘秋苏)一建筑工人在翻修房屋时因水泥棒断裂不慎摔下来,致使腰部 骨折,房主是否要承担责任?日前,丰县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认定房主无过错,遂依法判决驳回了建筑工人 的诉讼请求。 今年7月,丰县欢口镇农民杨明军因3间房屋需要翻修,就以800元的价格将工程承包给原告杨大伟等8人组成的 农村建筑队。7月8日下午4时许,杨大伟站在房屋上面的水泥棒上
法院认为,杨大伟作为建筑工人,在从事高空危险作业时应当注意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 自信导致自身受伤,故其本人存在过错;杨明军将翻修房屋的工程承包给了杨大伟等人,系法律上的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因此杨大伟受伤和杨明军之间无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杨明军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