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患者告上法庭 诊所自有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3:0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23日讯(记者 孙长良)打点滴打掉了手指头?这种听起来不可能的事让张店的唐女士遇上了。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左手食指断缺的唐女士,她说:“自从手指截肢后,想到断缺的手指我心里就难过,没有想到好好的手指头在打针时被打掉了……”

  唐女士告诉记者,8月24日,她因脸局部麻木到张店区一家诊所治疗,一名姓王的大夫诊断后,给她开了“甘露醇”静脉注射液,唐女士在诊所交款后拿了注射液,并由诊所护士在诊所里现场左手注射,总共开了2次,每次3支。24日13:00注射第二次第一支后,回到家17:00左右,唐女士的左手的5根手指发紫,并疼痛难忍。

  第二天上午,唐女士的丈夫找到诊所。诊所的王大夫说,左手打点滴时发生了鼓针(渗漏),这不要紧,自己回去处理一下就行了。此后,左手一直疼痛,9月30日,唐女士实在坚持不住了,便到大医院治疗。医生说她左手食指末节坏死,必须做截肢手术,并说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注射了“甘露醇”,“甘露醇”注射在肌肤内很容易引起局部肌肉组织坏死。

  10月23日,唐女士做了截肢手术。

  随后,唐女士和丈夫找到了诊所,诊所承认是注射“甘露醇”时出现了鼓针,同意赔偿1400多元的治疗费,并说出现鼓针是护士的事,诊所只能承担连带责任。

  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1月16日,唐女士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

  今天中午,记者找到了该诊所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他说,当时护士注射“甘露醇”时没有鼓针,是患者在注射点滴时活动手臂造成的鼓针,出现这一问题,直接责任人应该是护士,护士是诊所聘请的,诊所只能承担连带责任。

  据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急诊科的郑主任介绍,“甘露醇”是脱水剂,注射时必须静脉注射,如果不慎注射到静脉以外,会引起肌肉组织坏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