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标准化行政人员 将执行“四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3:21 法制晚报

  标准化行政人员 将执行“四不准”

  本报讯(记者 汪红)为确保标准化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国家标准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登载了《关于标准化行政工作人员“四不准”工作纪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这“四不准”分别是:一、不准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担任任何职务;二、不准参加技术委员组织的标准审定会等技术会议;三、不准在技术委员会标准设置及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技术委员会的财物以及高消费娱乐、旅游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