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保明年实施 个人医疗费减少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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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3:24 法制晚报 | |||||||||
广州 补充医保明年实施 个人医疗费减少2/3 本报讯 已经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只需每月再多缴纳14.1元,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将减轻大约2/3。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介绍说,据测算,目前在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在职职工平均个人负担大约3.6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大约可以报销2.4万元;退休职工个人负担2.4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大约可以报销1.5万元。而对于一个完全依据医保目录就医,报销所产生费用的患者而言,实行补充医保后,医保基金为其治疗提供的报销比例更是可接近或超过九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