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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驾车撞人致死案犯今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4:4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高志海)今天上午,制造了“王府井驾车冲撞行人造成3死6伤”的案犯艾绪强被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了死刑。

  “我无法在社会生存,我要报复,我选择了与王府井同归于尽!”这是32岁的河南农民艾绪强在受审时说出的荒唐动机。去年9月11日上午10时,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到东城区灯市西口西北侧停车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金属套筒猛击司机李某头部,并用随身携带的
尖刀猛刺李某胸部及双上肢,致使李某死亡。艾绪强劫取出租车后,驾车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高速行驶,先后将9人撞倒。其中,2人被撞致死;6人被撞致伤。艾绪强作案后被当场抓获。案发后,艾绪强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认为艾绪强只是既往患有神经官能症,但实施犯罪行为时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据介绍,神经官能症并不是精神问题,没有精神病的机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艾绪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并驾劫取的车辆在繁华街区肆意冲撞行人,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艾绪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艾绪强在庭审时曾说“我只求一死”,对于死刑判决,艾绪强提起了上诉,最终被驳回。

  被艾绪强撞死撞伤的多位被害人家中都比较困难。庭审时,遇害“的哥”的妻子刘荣霞等人曾出于一时激愤,冲动地提出,要卖掉艾绪强身体器官来赔偿。记者了解到,由于艾绪强身无分文,至今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其赔偿多位受害人1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判决无法执行。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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