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差旅费上调至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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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4:4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根据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费用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天150元。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调整后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差费用为:副部级干部600元/人;司局级干部300元/人;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天。以上出差标准包括了出差的住宿费、餐费、杂费等所有差旅支出。出差原则上不能乘坐飞机。
此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差旅费用开支所执行的标准是1996年1月由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一个普通公务员每天的出差报销标准为58元。其中包括:住宿费40元,吃饭15元,交通3元。 有公务员认为,如果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出差的话,新标准仍然不够。目前各中央部门对出差费用的安排表面上是执行58元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实行“实报实销”。按照“实报实销”的价格,从北京到上海出差一天的平均费用约为300元。D0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