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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未出台 征养路费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4:51 新民晚报

  本报讯北京消息: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最近,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公民建议,要求对公路养路费收取法规、规章进行审查,并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负责人称,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0月23日,交通部在其网站上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这
表明,公路养路费还要继续征收。引起众人关于“养路费征收的合法性”的讨论。(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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