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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紧箍咒”套牢“吞钱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因犯挪用公款罪及收受贿赂罪昨被判刑20年,针对此案东莞出台四项措施防贪腐

  本报东莞讯记者谢孝国、郑思琪报道:昨天下午,原东莞市塘厦镇镇长李为民因犯挪用公款及收受贿赂等罪,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昨天获悉,自李为民一案案发后,东莞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并推出四项“紧箍咒”,严防深藏于干部队伍中的“吞钱大鳄”。

  所有收入通通清查

  据悉,自去年9月李为民被立案调查后,东莞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镇(街)财政性资金审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32个镇(街)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审计内容涉及镇(街)市拨经费、工商税收分成、镇(街)属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没收入、管理费、镇(街)办企业利润、镇(街)属单位经营性资产收入、政府资源性收入、地方统筹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出和核算情况,以及上述各项收入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其中,未纳入财政监管范围的资金收支情况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收入支出一账管理

  另外,东莞市委、市政府还强调将全市各镇(街)的收支情况,通通纳入一账管理。为此,东莞市政府于今年9月下发了《东莞市镇(街)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市各镇(街)全面推行“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的财政管理模式,各镇(街)的政府性资金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一个口子入,一个口子出”。与该规定一起下发的还有《东莞市镇(街)属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镇(街)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镇(街)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暂行办法。

  实行“一本账”管理后,东莞市政府要求各主管部门将垄断性企业的收支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以防止大量财政性资金留存在企业。同时,东莞还将组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进一步加强对镇(街)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镇(街)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党员出国增加难度

  针对李为民频繁出境却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东莞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党员干部出国(境)政审手续和出国(境)前后的请示、报告、备案制度。其中,党员干部的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库”的建设以及严格控制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是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分批换岗

  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或部门任职过久导致腐败滋生,东莞市委自去年10月起,便制定全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分批对在一个地方或部门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或轮岗。其中,第一批换岗已在去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批次结合今年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进行。同时,有部分镇(街)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对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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