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银行少计5天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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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21 新民晚报 | |||||||||
中央电视台日前,北京的一位储户段先生发现,一家银行的储蓄所受理的“通知存款”业务在利息计算方法上不算31日,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少支付自己利息100多元,并拒绝返还,因此将该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昨天,北京朝阳法院约请当事双方进行调查取证。 代理律师介绍,储户段先生在去年8月26日,到该银行下属的甘露园储蓄所开立了一
储户代理律师王峰说:“银行的网站上和银行的宣传资料上都明确写明按照实际的存款日期来计算利息,并没有说明31日不计利息,所以我们认为不合理。” 通知存款是一种存款人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及金额的定期存款服务项目,存款下限是5万元,提前通知天数有1天和7天,利息按天数计算,利率目前是1.62%,远高于普通活期利率。 对于段先生起诉的通知存款每月31日不计利息的问题,记者了解后发现,目前国内各家银行每年计息都是按照360天计算的,而且这一问题也同样存在于活期储蓄业务当中。 按照银行目前的计算方式,假如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年利率1.62%除以360天,每天的利息是45元。由于银行是按照一年360天计算的,假如存一整年的话,就会损失5天的利息,也就是225元。 同样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于活期储蓄当中。目前工、农、中、建等大银行对存期达到一年的活期储蓄只计算360天的利息,也就是说存期在361天到365天之间的5天也是不计算利息的。但中信银行等部分小银行则是按实际存款日计算利息的,存在他们那里的利息会比一些大银行多出5天。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民对银行少计利息大多不知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