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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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21 新民晚报 | |||||||||
北京娱乐信报北京市人事局昨天发布的《措施》指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活动。 《措施》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活动。并且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设立面向企业创新人才的客座教授、研究员岗位
此外,《措施》对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开设“绿色通道”。对于携带创新项目或创新技术回国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采取来去自由的管理政策,并在职称确认、特聘岗位津贴领取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汤慧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