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居民用电合同”有望明年上半年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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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5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记者边琪 实习记者陈亮)国家电监会日前透露: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居民用电合同”有望明年上半年出台,一旦居民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电力企业的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关心到千家万户,但一直以来存在着用电信息不对等,用户利益保障不到位无处申诉的现象。电监会供电监管部主任贾英华说,这一现象明年
出台后的“居民用电合同”将使供电企业和老百姓的关系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说:“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规范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来保证各方利益,最主要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在法律部门的监管下,使他们的真正利益得到保障。”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供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霸王合同”,老百姓今后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用电利益。谭荣尧说:“有了合同以后,如果居民的利益受到侵犯,居民有权利向监管部门反映、仲裁,处理,对我们监管、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