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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示10大交通违法行为 提醒注意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6: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1月24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李东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或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多种行为,成为机动车出现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11月23日,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民警为更好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今年10月份根据辖区内的9524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统计,选出10种机动车交通违法起数最多的行为,向社会公布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

  据悉,10种常见机动车违法行为如下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或标线指示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两侧穿插或超越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车;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或标线的地方掉头;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10种。

  在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统计的9524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中,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或标线指示的行为就有2540件,占到交通违法案件总数的26%。对于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将处以机动车驾驶员200元罚款,并扣2分。

  其次,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或标线的地方的违法行为也比较多,有238起。

  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案件多达1320起。这些交通违法案件就是因为机动车抢占非机动车道或者公交车专用车道等引起的。对此,将会处以100元的罚款。按新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在变换车道时应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车道行驶缓慢时抢行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占462件,扣3分,处以200元罚款。此外,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两侧超越行驶占493件,将处以200元罚款,按新交法规定,机动车遇到此类情况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民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案件中值得驾驶员注意的是,因驾驶人员携带各种证件不全而违法的行为不在少数。其中,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共有484件,按规定会被处以100元左右罚款,并扣1分。

  开车拨打手持电话很容易分散司机注意力,引发交通事故。然而,机动车驾驶者在开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案件有157起;机动车违法停车、临时停车有148件;机动车逆向行驶有115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案件有529件,对此将扣1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按照新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却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有138起案件。同时,机动车上路行驶却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有281起案件,不悬挂车牌将被扣3分,处以200元左右罚款。

  在机动车违法案件中,单行路上车辆违法行为比较多,主要是有些司机对目前郑州市的单行路线还不太熟悉。

  据悉,目前郑州市的单行路线大致有:红旗路、卫生路、东三街、同乐路、健康路、任砦北街、优胜北路、优胜南路、防疫路、海滩路、岗杜北街、顺河路、西里路、太康路、正兴街、解放路、二马路、一马路、兴隆街、大同路、操场街、钱塘路、敦睦路、西三马路、陇海中路等。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途经上述路段时,一定要看清路边的标志或标线指示牌。

  交巡警提醒司机朋友,之所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要给予严惩,不仅因为其可能影响道路行车秩序,因为交通违法常与事故相伴,给大家生命带来威胁。因此,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才能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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