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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用付供水供电建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7:51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信息时报报道今后,业主有望在房价之外不需要再向房产商交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了。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即将出台的《规则》,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房产商不得以“内部认购”等任何名目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而房屋是由开发商委托中介销售的,中介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中介费。

      新规定针对当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重在规范实行市场调节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更加明确经营者在新建商品房交易、产权转移过程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价格行为的责任和义务。

      新规定已征求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部分房地产商的意见。广东省物价局从23日起,将有关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消费者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参与讨论。

      新则精选:

      ■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生活必需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全部计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明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

      ■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之后、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标价内容除了房价及相关主要信息之外,代收代付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必须一并公示。

      ■规定经营者不得串通或哄抬价格的禁止性条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何雪峰高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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