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困难群众就医“两免一减” 下月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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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9:38 中国广播网 | |||||||||||||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广网兰州11月24日消息(实习记者郭威)甘肃省将于12月1日开始全面施行《甘肃省省属医疗机构设置济困病床实施办法(试行)》,使城乡困难群众就医享受“两减一免”
该《办法》是甘肃省卫生厅、财政厅和民政厅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针对甘肃省城市低收入人群就医困难的问题联合出台的。将以城市低保家庭为单位,全面施行“两减一免”政策。《办法》规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等八家省属公立医院针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口设置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不少于核定床位10%的济困床位,免收挂号费、床位费,按比例、分档此减免住院总费,以满足甘肃省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需要。
甘肃省卫生厅侯生华答记者问 同时,《办法》还就减免住院费用的病种和特殊诊疗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减免住院费用的疾病病种范围为:恶性肿瘤,重症胰腺炎,糖尿病伴发病症,脑血管意外的急性期,急性心梗,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其他罕见的重症疾病。特殊诊疗项目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心脏介入手术,起搏器安装,肾功能衰竭透析,断肢再植。 甘肃省卫生厅厅长侯生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办法》中提到的住院总费用将是符合城市低保人员保险诊疗项目、医疗设施和药品目录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床位费和挂号费。济困对象用药参照执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药品目录,对于医院已减免的各项医疗费用在出院清单上不再反映。” 据了解:《甘肃省省属医疗机构设置济困病床实施办法(试行)》以后,甘肃省城镇困难群众就医每人每次住院最高减免将达到20000元,一年多次住院总减免最高限额将达到3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