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明年施行 民警旷工15天将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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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0:2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昨天公布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按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三类,警官最高职位为省部级正职。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5种情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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