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特”本无责逃跑变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0:50 沈阳网-沈阳晚报

  

“福特”本无责逃跑变有罪
逃逸车辆100米外就是供行人和机动车通行的涵洞,为了图方便,两名装卸工人却选择冒险跳护栏穿越高速公路,结果被撞成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本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肇事司机,选择了驾车逃跑,交警在40分钟后将肇事司机姜某抓获归案。11月24日,肇事司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跳越护栏一死一伤

  23日晚19时许,沈阳环城高速公路南行79.8公里处,在路西某仓储中心打工的装卸工人王国强和工友小常等4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准备回到路东的租住房休息。4个人没有选择100米外的过路涵洞,而是一起跳过了高速路边的护栏,王国强和小常走在前面。

  据王国强回忆,当时,他们两人奔跑着穿越公路,突然发现眼前亮起刺眼的灯光,一辆由北向南驶来的轿车将两人撞倒在地,他随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腿骨骨折的王国强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同他一起过公路的小常,则在车祸现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

  40分钟抓获逃逸者

  沈阳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获悉肇事车辆逃逸后,交警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报。10分钟后,关于小型轿车肇事后逃逸的协查通报,就已下发到全省各个高速路的收费口。

  在现场勘察肇事车辆遗留物品时,交警在一片车身残片上发现了福特车的车标,由此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是一辆福特牌小型车。

  19时40分,就在高速一大队将这一信息再次上报时,从鞍山传来消息,在沈大高速鞍山收费站发现肇事嫌疑车辆。一辆鞍山牌照的灰色福特吉普车右侧大灯和右侧保险杠损坏严重,被当地交警扣留。

  面对从沈阳赶来的交警,福特吉普车司机、51岁的鞍山人姜某,承认了自己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他被警方行政拘留。

  沈阳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马向东副大队长告诉记者,如果姜某在肇事后不逃跑,那么在这起事故中他将不负有法律责任。逃跑就加重了姜某的责任,实在是做了一件愚蠢的事。马向东副大队长同时表示,两名工人无视生命安全,穿越高速路招致悲剧发生,也应该引起相关人的警醒。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王禹哲摄影沈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