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破坏京九铁路吴国昌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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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3:29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南昌11月24日电(记者 胡锦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驳回吴国昌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吴国昌为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人。今年3月23日晚至次日零时许,吴国昌携带氧割设备等作案工具窜至京九铁路江西吉安市境内破坏钢轨。这一事件造成京九上行线吉安至吉水
此外,吴国昌因家庭矛盾产生不满,为报复泄愤,于2003年10月6日1时至5时,采取喷洒汽油、再用火把引燃等手段,在浙江省建德市连续实施放火,致使5处人家和单位的部分财物被烧毁,并造成1人烧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