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未婚同居“准家庭暴力”谁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3: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任悦】今天是世界反家庭暴力日,如今,家庭暴力仍然是伤害婚姻生活的一大杀手。今年天津市妇联系统前三个季度的接待总量为5694件,其中婚姻家庭类问题3468件,占接待总量的60.91%;其中家庭暴力602件,占婚姻家庭类总量的17.36%。此外,家庭暴力已经悄然出现在一些未婚同居的“准家庭”里,这类投诉在市妇联接待量中占1%至2%左右。

  家庭暴力向年轻化发展

  在市妇联接待的信访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问题的案件绝大部分出现在夫妻之间,且以男方对女方实施暴力的居多。受害者的年龄层次多集中在25岁至50岁之间。出现家庭暴力的诱因多为男方有外遇、家庭琐事纠纷、脾气暴躁等。虽然存在暴力的家庭还是以婚龄10年到20年之间的“老夫妻”为主,但是,年轻人家庭中也开始出现暴力行为。而同居期间就发生暴力的情况日益增多。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年轻人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大,加上多是独生子女,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为所欲为的性格,诸多因素“加速”了家庭暴力向年轻群体和特殊“家庭”的“进军”。

  同居生活不稳定暴力更易发生

  由于同居生活并非一种正常的家庭关系,所以妇联以往并未把它列为婚姻家庭问题,而是作为恋爱问题处理。随着这种现象的不断增多,现在也有一些妇女工作者将同居生活称为准家庭关系,这时发生的暴力也称为“准家庭暴力”。非婚同居而引发的暴力事件,受到伤害的绝大多数为女性。

  由于同居关系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准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就非常困难。就算是解除同居关系,在财产、责任赔偿等问题上也会遇到不少麻烦。

  面对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尽自己所能,利用有效方式摆脱家庭暴力的阴影,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求助周围各方的力量,如亲朋好友;向110报警,向居委会、各级妇联申请援助;拨打妇联反家暴热线16838198或妇女法律咨询热线12338,反映自己的处境和面临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暴力情况恶劣,要注意收集证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