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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2月7日开始可以放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重要文物保护场所,生产、储存和经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医疗场所,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景观路,繁华商业街,一、二级马路,居民楼楼道和阳台等

  ■这9种烟花爆竹禁止燃放

  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纸、月旅行、土火箭、地老鼠、单筒礼花弹等

  晨报讯(记者邢世伟)2007年2月7日至3月4日,沈城市民可以放鞭炮啦。

  出于安全考虑,明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将由2006年的1910个减少至1430个。

  9种烟花爆竹禁止燃放

  昨日,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安监局、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专门对2007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监管举措进行了详细布置。

  根据安监部门部署,2007年2月7日至3月4日,沈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也可燃放烟花爆竹了。

  据沈阳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监部门明令禁止在重要文物保护场所、生产、储存和经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医疗场所、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景观路、繁华商业街、一、二级马路、居民楼楼道和阳台等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纸、月旅行、土火箭、地老鼠、单筒礼花弹等9种烟花爆竹产品将禁止燃放。

  沈烟花爆竹销售点将减少

  沈阳市安监局局长陈建智介绍,2007年沈阳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将由2006年的1910个控制在1430个以内,其中市内五区由2006年的643个控制在400个以内,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总数将减少480个,下降25%。

  对此,沈阳市安监局危险品监管处处长陈国彪表示,以往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时比较随意,一些地段甚至有10多家网点,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安全隐患。这次减少网点将达到更为合理的配置,但不会造成市民出门买烟花不便的情况。

  全市网格化监管违规烟花

  在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方面,沈阳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监和公安部门将实行网格化的监管,即监管人员每人对负责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是否有防伪标识、是否有违规烟花进行全程监控。

  同时,沈阳市规定严禁批发商和经销商在繁华街路、人员稠密公众聚集场所运输和停留装卸烟花爆竹。

  沈阳还将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厂商的处罚力度,擅自生产的处以10万元~50万元罚款;擅自销售的处以2万元~10万元罚款。

  在规定时间之外,个人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单位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罚款数额为2000元~10000元。

  据了解,沈阳市还将对举报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进行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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