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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对接监督法 四川梳理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6: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刘成云)为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贯彻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省委昨日上午举办四川省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在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主持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

  胡康生具体主持了监督法的起草工作,他在报告中介绍了监督法的起草过程和重大意义,对监督法的立法原则、基本精神、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和法律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作了明确讲解。他强调,监督法的具体实施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委托,张中伟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切实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利用监督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间搞好规范和过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问题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抓住贯彻监督法的契机,加快建设法制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各级党委要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又讯 记者昨日从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对与监督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后发现,我省现行与监督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共有14件,工作文件共5件,涉及司法案件监督、述职评议、财政预算监督等多方面。它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与监督法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将在下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按法定程序作出废止决定;对于涉及面较宽、一时难以修改完善的,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明年适当时候再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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