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向殡葬业暴利开刀 部分殡葬收费行政府指导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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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6: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近日下发《湖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从下月起,殡仪服务收费以及定型墓销售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正常遗体整容化妆、消毒防腐、冷藏、灵堂租用等殡仪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做法是:按服务成本,加上不超过10%的利润制定基准价,并限定上浮幅度。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县(市)制定。
定型墓销售则按不超过20%的利润制定基准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所谓定型墓,是指形状和材质相对固定,且面积在1平方米以内的中低档墓型。其它墓型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规定》还要求,各殡仪馆要有中低档次的骨灰盒(坛),要有免费的休息场所和低价的告别厅堂;经营性公墓的中低档价格墓型不得低于55%;各地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在殡葬服务收费上应实行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