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烟花爆竹经营者《营业执照》明年元月10日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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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7: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真真、通讯员黄进明、张镝)昨日,武汉市工商部门就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监管进行全面动员,并布置执法检查工作。记者从动员会上获悉,该市将在明年1月10日至26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者《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 据了解,上述时间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经审核合格后,工商部门将发放《营业执照》。目前,登记、核发的方案正在制定当中。
根据部署,工商部门将在元旦前夕、元旦、春节和元宵节以及明年3月中上旬等四个阶段进行集中组织检查。对发现无《营业执照》经营、有《营业执照》但未经特种经营许可、销售本市规定范围以外烟花爆竹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